107年3月29日民族基金會等3基金會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及其財產是否為不當取得財產聽證紀錄
「財團法人民族基金會、民權基金會及國家發展基金會等3基金會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及其財產是否為不當取得財產」聽證紀錄
一、基本資訊
(一)主辦單位: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二)聽證時間:107年3月29日(星期四) 上午10時
(三)聽證地點: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國際會議中心801會議廳(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1號8樓)。
(四)公告:本會網址
(五)出席委員名單:林峯正、施錦芳(主持人)、連立堅、鄭雅方、吳雨學
二、事由:就「財團法人民族基金會、民權基金會及國家發展基金會等3基金會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及其財產是否為不當取得財產案」舉行聽證。
三、爭點
(一)財團法人民族基金會、民權基金會及國家發展基金會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實質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之附隨組織?
(二)欣裕台股份有限公司104年捐助成立財團法人民族基金會、民權基金會及國家發展基金會等3基金會之9千萬元資金是否屬不當取得之財產?是否應命前開3基金會將其捐助設立之資金各3千萬元及其孳息移轉為國有?
四、到場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之姓名、名稱及地址
(一)當事人:
1、財團法人民族基金會(臺北市中山區八德區2段232號5樓):代理人謝時峰律師
2、財團法人民權基金會(臺北市中山區八德區2段232號5樓):代理人鄭雅玲律師
3、財團法人國家發展基金會(臺北市中山區八德區2段232號5樓):代理人葉慶元律師
(二)利害關係人:
1、欣裕台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中山區八德區2段232號6樓):代理人曾至楷律師
2、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臺北市中山區八德路2段232-234號):代理人考核紀律委員會主任委員魏平政
(三)到場之政府機關代表:內政部民政司專門委員劉立方、內政部民政司科員游子熠。
五、聽證紀錄
本聽證紀錄包括當事人提出之異議事由及主持人處理結果,當事人、利害關係人之陳述,詢問事項與受詢者答復等內容,如附件所載。
當日影音紀錄如下:
影音紀錄
六、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提出之文書、證據清單如下:
(一) 財團法人民族基金會107年3月26日書面意見
(二) 財團法人民權基金會107年3月26日書面意見
(三) 財團法人國家發展基金會107年3月26日書面意見
(四) 欣裕台股份有限公司107年3月26日書面意見
(五) 財團法人民族基金會、民權基金會、國家發展基金會107年4月3日行政補充陳述意見書
說明:聽證紀錄閱覽後提出之意見及處理結果
本聽證紀錄已由本會林峯正主任委員、聽證程序主持人施錦芳副主任委員、連立堅委員、鄭雅方委員、吳雨學等委員閱覽畢,渠等對聽證紀錄無意見。
經本會通知,當事人財團法人民族基金會之代理人陳怡安(亦為財團法人民權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國家發展基金會之代理人)、謝時峰律師之代理人何沛倢 (亦為鄭雅玲律師及葉慶元律師之代理人)、政府機關代表內政部劉立方專門委員,已於107年4月16日至本會閱覽聽證紀錄並表達意見。本會於審酌意見後並經調閱本次聽證程序之影音紀錄,已為適當之修正。
經本會通知利害關係人欣裕台股份有限公司、曾至楷律師、利害關係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考核紀律委員會主任委員魏平政、內政部游子熠科員於106年4月16日至本會閱覽聽證紀錄並表達意見,惟渠等均未到場閱覽。
附件:
1、財團法人民族基金會107年3月26日書面意見(略)
2、財團法人民權基金會107年3月26日書面意見(略)
3、財團法人國家發展基金會107年3月26日書面意見(略)
4、欣裕台股份有限公司107年3月26日書面意見(略)
5、107年3月29日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財團法人民族基金會、民權基金會及國家發展基金會等3基金會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及其財產是否為不當取得財產」調查報告
6、107年3月29日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財團法人民族基金會、民權基金會及國家發展基金會等3基金會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及其財產是否為不當取得財產」聽證業務報告簡報投影片
7、財團法人民族基金會、民權基金會、國家發展基金會107年4月3日行政補充陳述意見書(略)
8、107年3月29日聽證程序出席人員簽到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