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9月12日第25次委員會議紀錄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第25次委員會議紀錄
壹、時間:106年9月12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
貳、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5巷9號1樓第1會議室
參、主席:林主任委員峯正
肆、出席人員:施副主任委員錦芳、連委員立堅、羅委員承宗、吳委員雨學、李委員晏榕(請假)、李委員福鐘、花委員亦芬、張委員世興、楊委員偉中、鄭委員雅方、饒委員月琴
列席單位(人員):張主任秘書弘澤、本會調查一組、調查二組、行政組
伍、記錄:行政組林俐君
陸、確認本會第24次委員會議紀錄:修正本會第24次委員會議紀錄討論事項二、決議「訂於本(106)年10月24日(星期二)就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乙案舉行第2次聽證。」其餘議案予以確認。
柒、報告事項:
報告事項一、本會訴願及行政訴訟案件目前辦理情形。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二、本會黨產處字第106001號追徵處分移送行政執行案件目前進度報告。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三、台灣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就其與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間之授信案,請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核與本會105年9月21日臺黨產調一字第1050000237號函釋意旨相符。
報告事項四、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就其海外子公司中投BVI更換香港券商乙案進度說明。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五、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暨其子公司所有,且經本會許可不動產處分三事進度說明。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六、林恒志先生申報受託管理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信託款乙事。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七、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許可發放104年度部分及105年度現金股利予股東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處理進度說明。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八、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裕台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分次辦理借新還舊乙事處理進度說明。
決定:洽悉。請該公司依本會106年6月19日臺黨產調二字第1060001773號函辦理。
報告事項九、就「中國青年救國團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舉行第2次聽證辦理情形。
決定:洽悉。
捌、討論事項:
討論事項一、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就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以書面終止指定用途信託契約一事,函詢本會是否同意該行返還剩餘信託財產(即國民政府大陸時期發行之美金公債)予該黨,提請討論。
決議: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提供相關書面資料後,再提交委員會議討論。
討論事項二、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許可黨產處字第105001號處分等訴訟三事律師費,提請討論。
決議:本件申請許可事俟詳細評估費用合理性後,再提交委員會議討論。
討論事項三、欣裕台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許可黨產處字第105001號處分等訴訟三事律師費,提請討論。
決議:本件申請許可事俟詳細評估費用合理性後,再提交委員會議討論。
討論事項四、欣裕台股份有限公司委任律師參與「中影公司是否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聽證費用申請許可,提請討論。
決議:本會決議欣裕台股份有限公司參與本會「中影股份有限公司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聽證律師費申請許可事,於必要支出內,以新臺幣(下同)8萬元為上限同意所請。
討論事項五、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向大慶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原額度辦理續約事,提請討論。
決議:
一、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得向大慶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原額度辦理續約,惟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實際借款金額超過原借款(流通)餘額新臺幣1.75億元時,須檢附調整之正當理由事先向本會申請許可。
二、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暨其子公司總借款(流通)餘額不得超過16,454,594,000元。
玖、臨時動議:無。
壹拾、主席結論
壹拾壹、散會(上午11時4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