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8月22日第24次委員會議紀錄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第24次委員會議紀錄
壹、時間:106年8月22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
貳、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5巷9號1樓第1會議室
參、主席:顧主任委員立雄
肆、出席人員:施副主任委員錦芳、連委員立堅、羅委員承宗、吳委員雨學、李委員晏榕、李委員福鐘、林委員哲瑋、張委員世興、楊委員偉中(請假)、鄭委員雅方、饒委員月琴
列席單位(人員):張主任秘書弘澤、本會調查一組、調查二組、行政組
伍、記錄:行政組林俐君
陸、確認本會第23次委員會議紀錄。
柒、報告事項:
報告事項一、本會訴願及行政訴訟案件目前辦理情形。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二、本會黨產處字第106001號追徵處分移送行政執行案件目前進度報告。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三、臺灣銀行信託部就其受託辦理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信託之信託財產處分及相關費用支出情形,請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四、本會目前受理政黨申報財產辦理進度說明。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五、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向本會備查其與其子公司截至106年7月31日止之借款變動情況及餘額總表說明。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六、就「中影股份有限公司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舉行聽證辦理情形。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七、就「元利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國家發展研究院前中興山莊土地」舉行聽證籌備情形。
決定:洽悉。
捌、討論事項:
討論事項一、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函請本會同意動用永豐銀行帳戶支付103年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罰鍰115萬乙事,提請討論。
決議:本會認定中國國民黨函請動用其因違反選舉罷免法第112條規定,受彰化縣選舉委員會裁處罰鍰新臺幣115萬元乙事,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第1款之「正當理由」。
討論事項二、就「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擬舉行第2次聽證乙案,提請討論。
決議:訂於本(106)年10月24日(星期二)就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乙案舉行第2次聽證。
玖、臨時動議:無。
壹拾、主席結論
壹拾壹、散會(上午12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