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12月3日第199次委員會議紀錄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第199次委員會議紀錄
壹、時間:113年12月3日(星期二)上午10時00分
貳、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5巷9號1樓第1會議室
參、主席:林主任委員峯正
肆、出席人員:林副主任委員聰賢、許委員有為、吳委員雨學、林委員詩梅、李委員福鐘、張委員世興、鄭委員雅方、饒委員月琴、賴委員瑩真、孫委員斌
伍、列席單位(人員):本會調查一組、調查二組、行政組
陸、紀錄:調查組王惟聖
柒、確認本會113年11月19日第198次委員會議紀錄。
捌、報告事項:
報告事項一、本會訴願及行政訴訟案件目前辦理情形。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二、中國青年救國團就宜蘭縣政府「宜蘭縣羅東全民運動館營運移轉案」申請保證金實際動支情形,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三、中國青年救國團就繳還「臺南市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社會福利服務採購案賸餘款執行情形,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四、中國青年救國團就澄清湖青年活動中心勞資爭議和解金實際動支情形,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五、中國青年救國團就天祥青年活動中心員工資遣費實際動支情形,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玖、討論事項:
討論事項一、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公開標售子公司裕台開發實業公司所有桃園市龍潭區燈潭段土地,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延長審查期間一次。
討論事項二、中國青年救國團申請113年11月份營運支出預算待許可項目,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該團社會處經常費「團友會幹部研習」項目,計9萬8,879元,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
討論事項三、中國青年救國團申請113年12月份營運支出預算待許可項目,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該團社會處經常費「社會義工改聘—團友會領導幹部授證暨工作座談」費用、社會處經常費「舉辦專任幹部社會團務工作研討會及專長訓練—縣市服務組長工作會報」經費、教育處經常費「補助設置專業教室及一般設備更新工程」經費、復興青年活動中心財政部國產署國有房屋使用補償金、各縣市團委會社教活動、社教研習班及各社教中心經費、桃園國民運動中心停車場車位計數燈箱更換工程經費等項目計3億1,713萬8,653元,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其他待許可項目請該團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後,提報委員會議討論。
討論事項四、中國青年救國團申請報廢澄清湖青年活動中心車輛乙部,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
討論事項五、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本會臺黨產調二字1130001187號函處分復查案,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延長審查期間一次。
壹拾、臨時動議:無
壹拾壹、主席結論
壹拾貳、散會(上午11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