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2月7日第155次委員會議紀錄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第155次委員會議紀錄
壹、時間:112年2月7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
貳、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5巷9號1樓第1會議室
參、主席:林主任委員峯正
肆、出席人員:林副主任委員聰賢、許委員有為、吳委員雨學、林委員詩梅、李委員福鐘、張委員世興、鄭委員雅方、饒委員月琴、賴委員瑩真、孫委員斌
伍、列席單位(人員):本會調查一組、調查二組、行政組
陸、紀錄:調查組王惟聖
柒、確認本會112年1月17第154次委員會議紀錄。
捌、報告事項:
報告事項一、本會訴願及行政訴訟案件目前辦理情形。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二、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欣光華及昱華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參與國泰金控111年度現金增資案繳款完成事,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三、合作金庫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授信續約事,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核與本會105年9月21日臺黨產調一字第1050000237號函釋意旨相符。
報告事項四、中國青年救國團就社團年資條例案憲法法庭律師費支出情形,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五、中國青年救國團就111年10月份營運支出預算實際動支金額,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六、中國青年救國團就111年10月份實際退費金額,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七、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就提前償還部分元大銀行借款案實際執行狀況,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八、中華救助總會就111年12月份營運支出實際動支金額,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九、「臺中市西屯區大墩段476地號土地及5511建號建物(現中國國民黨臺中市黨部)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不當取得財產案」聽證籌備情形。
決定:洽悉。
玖、討論事項:
討論事項一、中國青年救國團申請112年1月份營運支出預算待許可項目,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該團總團部冬令青年自強活動「學校處營隊活動--112年冬令國際經貿及外交事務研習營」93萬6,410元、其他現金支付項目「急難濟助基金管理委員會議」7萬元,合計100萬6410元,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
討論事項二、中國青年救國團申請112年2月份營運支出預算待許可項目,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該團總團部教育處經常費「辦理社教中心工作研討座談會--辦理區主任課程開發小組研討會」及各社教中心經費等項目計2億5,101萬2,998元,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
討論事項三、中國青年救國團申請112年2月份退休金儲存利息補貼預算,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112年2月份退休金儲存利息補貼預算860萬元。
討論事項四、中國青年救國團申請社團年資條例案訴訟律師費,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訴訟律師費3萬元。
討論事項五、財團法人民族基金會申請會計師簽證費用,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會計師簽證費1萬元。
討論事項六、財團法人民權基金會申請會計師簽證費用,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會計師簽證費1萬元。
討論事項七、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就本會112年2月24日「臺中市西屯區大墩段476地號土地及5511建號建物(現中國國民黨臺中市黨部)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不當取得財產案。」聽證程序申請展延事,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依行政程序法及「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舉行聽證應行注意事項」相關規定辦理,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申請聽證程序延期乙事,並無正當理由,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申請駁回。
壹拾、臨時動議:無
壹拾壹、主席結論
壹拾貳、散會(上午11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