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5月10日第137次委員會議紀錄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第137次委員會議紀錄
壹、時間:111年5月10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
貳、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5巷9號1樓第1會議室
參、主席:林主任委員峯正
肆、出席人員:孫副主任委員斌、許委員有為、林委員聰賢、吳委員雨學、林委員詩梅、李委員福鐘、張委員世興、鄭委員雅方、饒委員月琴、賴委員瑩真(請假)
伍、列席單位(人員):本會調查一組、調查二組、行政組
陸、紀錄:調查組王惟聖
柒、確認本會111年4月26第136次委員會議紀錄。
捌、報告事項:
報告事項一、本會訴願及行政訴訟案件目前辦理情形。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二、民族、民權、國家發展基金會就111年1月至3月支出情形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三、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111年2月份營運支出預算實際動支金額,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四、元大商業銀行就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授信續約案,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核與本會105年9月21日臺黨產調一字第1050000237號函釋意旨相符。
報告事項五、中華救助總會就111年3月份經費需求實際支出金額,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六、「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之財產是否為不當取得財產」聽證籌備情形。
決定:1.洽悉。2.因應場地清消,公告變更聽證地點為同址10樓1001會議廳。
玖、討論事項:
討論事項一、中國青年救國團申請111年3月份營運支出預算待許可項目,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該團總團部其他現金支付項目「各縣市團委會獎助學金」預算項目30萬1,000元,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
討論事項二、中國青年救國團申請111年4月份營運支出預算待許可項目,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該團學校處經常費「大專院校校際活動---2022年全國大專校院課外活動組同仁傳承研習」預算項目39萬2,940元,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
討論事項三、中國青年救國團申請111年5月份營運支出預算待許可項目,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該團(含該團全國共13處青年活動中心、18處縣市團委會及下轄70處學習中心、17處運動中心等單位)總團部秘書處經常費「團務創新獎勵---團務工作前瞻創新共識營」經費、總團部社會處經常費「舉辦專任幹部社會團務工作研討會及專長訓練---社會處工作研討會」經費、總團部經常費行政管理支出「縣市團委會活動場所設備改善專案工程」經費、金山青年活動中心住房冷氣更新經費、社教活動、社教研習班及各社教中心經費等項目計1億8,660萬5,988元,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其他待許可項目請該團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後,提報委員會議討論。
討論事項四、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111年5月份舊制勞工退休金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111年5月份舊制勞工退休金預算8萬1,600元。
討論事項五、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就本會111年5月17日「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之財產是否為不當取得財產」聽證程序申請展延事,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依行政程序法及「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舉行聽證應行注意事項」相關規定辦理,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申請聽證程序延期乙事,並無正當理由,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之申請駁回。
壹拾、臨時動議:無
壹拾壹、主席結論
壹拾貳、散會(上午11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