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黨以轉帳撥用等方式取得國有房屋及其基地並已移轉他人之追徵案
2017/02/21
決議舉行聽證
經本會第12次委員會決議於106年3月24日舉行聽證,聽證事由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以轉帳撥用等方式取得國有房屋及其基地並已移轉他人之追徵案」。
2017/03/03
公告舉行聽證並通知當事人
臺黨產調一字第1060000723號公告舉行聽證,並以臺黨產調一字第1060000731號函通知當事人中國國民黨。
2017/03/24
「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以轉帳撥用等方式取得國有房屋及其基地並已移轉他人之追徵案」聽證程序
- 到場人:
- 當事人:中國國民黨。
- 學者、專家:沈清楷、吳威志、廖欽福、楊維真、王塗發。
- 政府機關:內政部民政司、內政部地政司、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臺灣省政府。
- 爭點:
- 附表所列計458筆「國有特種房屋基地」是否為中國國民黨以轉帳撥用等方式取得之財產,並已移轉他人(已移轉第三人或已被政府徵收)而無法返還予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
- 中國國民黨以轉帳撥用等方式取得之上開國有特種房屋基地,是否為該政黨以違反政黨本質或其他悖於民主法治原則之方式所取得之「不當取得財產」?
- 本會應否就上開已移轉他人之「不當取得財產」向中國國民黨追徵其價額?其價額應如何計算?
- 收看完整影音紀錄。
其他事項詳見聽證紀錄之記載。
2017/04/17
閱覽聽證紀錄
聽證期日到場之人閱覽聽證紀錄並提出修正意見。
2017/04/19
閱覽聽證紀錄
聽證期日到場之人閱覽聽證紀錄並提出修正意見。
2017/05/19
中國國民黨補充書面意見
更新時間:2018/09/10 15:5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