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3月19日黨產處字第108001號處分書 發布日期:2019/03/19 黨產處字第 108001 號處分主文:被處分人(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應於本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移轉如附表1所列財產及自處分作成日至移轉為國有之日止之孳息為中華民國所有。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處分書(黨產處字第 108001 號)全文附檔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