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8月30日 「元利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國家發展研究院前中興山莊土地」聽證紀錄
「元利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國家發展研究院前中興山莊土地」聽證紀錄
一、基本資訊
(一)主辦單位: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二)聽證時間:106年8月30日(星期三)上午10時
(三)聽證地點: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國際會議中心801會議廳(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1號8樓)
(四)公告:本會網址
(五)出席委員名單:顧立雄(主持人)、連立堅(主持人)、施錦芳、羅承宗、李晏榕、李福鐘、林哲瑋、張世興、鄭雅方、吳雨學、楊偉中、饒月琴
二、事由:就「元利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國家發展研究院前中興山莊土地」舉行聽證。
三、爭點:元利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是否無正當理由以顯不相當對價,自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取得國家發展研究院臺北市文山區華興段一小段440地號等土地?
四、到場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之姓名及名稱:
(一)當事人:元利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人吳麗謹副總及複代理人趙文銘律師、許英傑律師及複代理人洪嘉吟律師、薛欽峰律師及複代理人陳緯諴律師)。
(二)利害關係人:
1、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代理人行政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邱大展、副主任委員李福軒)。
2、葉頌仁(代理人詹文凱律師、呂慶豐)、葉頌娟(請假)、葉柏均(代理人姚盈如律師)、葉柏辰(代理人姚盈如律師)。
五、學者專家、政府機關代表
(一)學者、專家:劉曜華副教授、辛年豐副教授、陳諶估價師、廖欽福教授。
(二)政府機關代表: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文山分處黃柏青主任、鄒旻穎稅務員;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規劃科葉家源科長。
六、聽證紀錄
本聽證紀錄包括當事人提出之異議事由及主持人處理結果,當事人及代理人、利害關係人之陳述,學者、專家之陳述,詢問事項與受詢者答復等內容,如附件所載。
當日影音紀錄如下:
影音紀錄 (1)
影音紀錄 (2)
七、到場人提出之文書、證據清單如下:
(一)元利建設106年8月25日書面意見2份(許英傑律師、薛欽峰律師各出具1份)。
(二)元利建設106年8月30日使用之投影片。
(三)中國國民黨於聽證程序中提供51年1月4日「土地買賣契約」影本1份。
(四)中國國民黨106年8月30日使用之投影片。
(五)辛年豐106年8月30日使用之投影片。
(六)陳諶106年8月30日使用之投影片。
(七)廖欽福106年8月30日使用之投影片。
(八)劉曜華106年8月30日使用之投影片。
說明:聽證紀錄閱覽後提出之意見及處理結果
本聽證紀錄已由主持人本會顧立雄主任委員、連立堅委員及出席聽證之施錦芳副主委、羅承宗委員、李晏榕委員、李福鐘委員、林哲瑋委員、張世興委員、鄭雅方委員、吳雨學委員、饒月琴委員閱覽畢。本會審酌連立堅委員、饒月琴委員及林哲瑋委員提出之意見並調閱本次聽證程序之影音紀錄,已為適當之修正。其餘人員未表示意見。
經本會通知,當事人元利建設、利害關係人葉柏辰、葉柏均與政府機關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已於106年10月11日至同年月13日間於本會指定之場所閱覽聽證紀錄並表達意見。本會於審酌上開意見並調閱本次聽證程序之影音紀錄後,已為適當之修正。
經本會通知利害關係人中國國民黨、葉頌仁及學者專家劉曜華、辛年豐、陳諶、廖欽福及政府機關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於本會指定之時間、地點閱覽聽證紀錄並表達意見,惟渠等均未到場閱覽。
附件:
1.106年8月30日聽證程序出席人員簽到表。(略)
2.本會調查報告。
3.本會調查報告投影片。
4.元利建設106年8月30日使用之投影片。
5.中國國民黨106年8月30日使用之投影片。
6.辛年豐106年8月30日使用之投影片。
7.陳諶106年8月30日使用之投影片。
8.廖欽福106年8月30日使用之投影片。
9.劉曜華106年8月30日使用之投影片。
10.聽證紀錄閱覽簽到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