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隨組織: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向本會申報現有財產暨已變動財產申報資料
發布日期:2019/05/02
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於107年12月6日向本會申報現有財產及已變動財產,就內容有明顯誤繕部分,該團於108年4月3日來函補正現有財產申報表(附件1)及已變動財產申報表(附件2)。就現有財產申報表(附件1)部分,第4頁記載「屏東市街頭段6小段167地號」,經初步查核應係「屏東市街頭段5小段167地號」之誤繕。
一、 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所申報財產內容,本會刻正查核中,歡迎社會各界提供相關訊息。
二、 本會107年8月7日黨產處字第107005號處分書認定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5條規定,本次申報之現有財產推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
三、 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首次於107年12月6日申報(以107年8月7日為基準日),並於108年4月3日補正明顯誤繕之內容(基準日同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