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處字第107002號處分:民主行動黨因逾限未申報財產違反黨產條例事件處以罰鍰案
2017/11/28
2018/04/24
討論事項十三、就民主行動黨逾期未向本會申報財產,依本條例第26條規定處以罰鍰乙案,提請討論。
決議:民主行動黨違反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8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一百萬元罰鍰。
更新時間:2021/11/25 15:3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