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處字第105004號處分:中國國民黨與張榮發基金會間之買賣價金尾款應辦理清償提存案 2016/11/22 本會第6次委員會議決議作成處分 討論事項三、就張榮發基金會應給付中國國民黨之一億元尾款是否為禁止處分,提請討論。 決議:以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及中國國民黨為處分對象,請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向清償地之法院提存所辦理清償提存,並將提存之事實陳報本會備查。 2016/11/25 本會黨產處字第105004號處分 主文:就被處分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與被處分人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間,民國95年3月24日土地(台北市中正區中正段三小段000地號)暨地上建物(台北市中正區中正段三小段000建號)買賣契約價金第四期款(交屋款)新台幣1億元之金錢債權,被處分人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應於清償時向清償地之法院提存所辦理清償提存,並將該提存之事實陳報本會備查。 更新時間:2021/11/25 15:3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