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處字第111001號處分:中國國民黨不當取得革命實踐研究院(國發院)前中興山莊土地並已移轉他人之追徵案
2022/02/08
2022/02/08
2022/03/11
本會黨產處字第111001號處分追徵價額共計新臺幣3,203,758,986元,繳納期限至111年3月10日止,迄未收到款項,爰依行政執行法第11條及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30條第1項規定檢附相關資料,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執行。
更新時間:2022/04/01 17: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