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處字第108002號處分:中國國民黨取得大孝大樓(已滅失)及坐落土地並已移轉他人之追徵案 2019/05/14 本會第65次委員會議決議作成處分。 討論事項三、就「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取得臺北市中正區愛國東路100號、102號大樓(大孝大樓)及其坐落土地並已移轉他人之追徵案」乙案,提請討論。 決議: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於民國74年1月借用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名義標購取得臺北市中正區愛國東路100號、102號大樓(已滅失)及其坐落土地為被處分人不當取得之財產,並自被處分人之其他財產追徵其價額共計新臺幣七億八千二百七十五萬八千七百十五元(782,758,715元)。 2019/05/14 本會黨產處字第108002號處分 主文:被處分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於民國74年1月借用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名義標購取得臺北市中正區愛國東路100號、102號大樓(已滅失)及其坐落土地為被處分人不當取得之財產,並自被處分人之其他財產追徵其價額共計新臺幣七億八千二百七十五萬八千七百十五元(782,758,715元)。 2019/06/20 移送行政執行 本會黨產處字第108002號處分追徵價額共計新臺幣七億八千二百七十五萬八千七百十五元(782,758,715元),繳納期限至108年6月17日止,迄未收到款項,爰依行政執行法第11條及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30條第1項規定檢附相關資料,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執行。 更新時間:2021/11/25 15:2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