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處字第107004號處分:認定中國國民黨不當取得國有土地及原地上建物並已移轉他人之追徵案
2018/07/24
2018/07/24
2018/08/27
本會黨產處字第107004號處分追徵價額共計新臺幣十一億三千九百七十三萬零六元(1,139,730,006元),繳納期限至107年8月24日止,迄未收到款項,爰依行政執行法第11條及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30條第1項規定檢附相關資料,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執行。
更新時間:2021/11/25 15:3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