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處字第107003號處分:認定財團法人民族基金會、財團法人民權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國家發展基金會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案 2018/06/29 本會第44次委員會議決議作成處分 討論事項四、就「財團法人民族基金會、財團法人民權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國家發展基金會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乙案,提請討論。 決議:財團法人民族基金會、財團法人民權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國家發展基金會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 2018/06/29 本會黨產處字第107003號處分 主文:被處分人財團法人民族基金會、財團法人民權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國家發展基金會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 更新時間:2021/11/25 15:33:30